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应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近期,我国多地频现野猪致害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00年,野猪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保护名录,野猪从此受到法律严格保护。24年以来,在严格保护下,野猪已在局部地区泛滥成灾。野猪伤人、损害农作物现象频发。2023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三有”名录,野猪正式从“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被除名。
那么,在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之后,市民随意猎捕野猪是否涉罪?今年8月19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猪案。杨某生因为非法猎捕了7头野猪,一审被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管制九个月。
有专家表示,虽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新版“三有”名录中删除了野猪,但并不意味着市民可以随意猎捕野猪。
猎捕七头野猪被判管制九个月
现年54岁的杨某生,系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人。杨某生所在的广昌县,地处抚州市南部、武夷山西麓,因“道通闽广,郡属建昌”而得名。广昌县自然生态资源丰富,全域森林覆盖率达70.24%,林地面积184.2万亩。近年来,随着该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野猪繁殖增长的速度更是惊人。
只有小学文化的杨某生,平时没有一份固定工作。看到农村山间不断增多的野猪,他打起了捕猎野猪然后卖钱养家的主意。
2022年下半年,杨某生先后多次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弹簧捕猎套及相关零件,并将弹簧捕猎套放置在广昌县驿前镇、杨溪乡一些自然村的周边山林内,先后猎捕了七头野猪。不久后,当地公安机关获悉了杨某生非法猎捕野猪的线索,将杨某生传唤到案。随后,杨某生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杨某生放置在驿前镇、杨溪乡一些自然村周边山林内的弹簧捕猎套先后捕获7头野猪,其中两头野猪被其食用,剩余5头野猪出售给了他人,非法获利3200元。法院同时查明,2022年8月1日,广昌县人民政府曾发布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广昌县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
因为杨某生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其行为损害了国家公共利益,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广昌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杨某生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3500元。
庭审中,江西省某某学院副研究员涂某云博士出具专家意见认为,野猪作为生态系统食物链中的重要环节,不仅有助于维持原生栖息地树木的物种多样性,而且对于维持中大型食肉动物种群具有重要作用,进而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虽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新版“三有”名录中删除了野猪,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猎捕野猪。
广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生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猎捕野猪7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生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其管制九个月,另赔偿因非法狩猎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损害费用人民币3500元。
多人猎捕野猪触犯非法狩猎罪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2023年7月,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多地发生市民因猎捕野猪而获罪的案件。
今年4月,有媒体披露司某某非法猎捕野猪案。司某某是一个坐拥30余万粉丝的网红博主,他自2021年便在自媒体账号上,上传捕猎野猪、驯养猎狗的视频。2023年9月,司某某等人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九龙山上用猎狗围猎一头野猪,并使用复合弓、扎枪等禁用工具将野猪猎杀,在运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时,办案人员在司某某家中发现了大量狩猎工具。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以司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该案移送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组在受理该案后,认为司某某等人非法狩猎的违法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是一并受理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在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办案组还发现司某某等人存在其他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办案组锁定了其他3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事实。同年12月,检察机关对司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3月4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司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8万元,并在自媒体公众号上播放道歉视频。
和司某某一样,家住福建省永泰县的男子朱某某也因为猎捕野猪而获罪。今年3月,福州媒体披露了朱某某猎捕野猪的作案过程。
2021年4月,朱某某在家玩手机时,偶然刷到别人用捕猎夹捕野生动物的短视频,他也想尝试。2021年4月,朱某某购买了55个捕猎夹、53个报警器等,放到永泰县山上捕猎,先后捕获了两头野猪,他将野猪带回家宰杀食用。他的不法行为败露后,由于认罪态度好,又是初犯,被执法部门取保候审。
但是朱某某没有吸取教训。2023年11月,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到山上干活,发现自己此前遗留的两套捕猎夹。他没有将它们交给公安机关,而是偷偷又放到山中,此后再次捕到野猪。他准备把野猪运回家食用时,又被附近村民当场抓获。
今年3月,永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调出“三有”名录也不能随意捕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披露的信息显示,自2023年6月起,因为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猎捕野猪不再需要申请办理狩猎证。面对部分地区野猪泛滥致害的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多部门还联合制定、发布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并在浙江、湖北、福建、江西、广东等14省份开展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
但有法律界人士提醒,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应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对于野猪猎获物,也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严防滥食及非法交易猎获物。
陕西省一位森林公安民警表示,退出“三有”名录的野猪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重点保护对象,猎捕野猪也不再需要办理狩猎证,但仍然属于一般保护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买卖、经营、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猪。
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钟震宇曾撰文认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任何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捕杀、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就是说,即使不在‘三有’名录中,随便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会受到严厉处罚,严重的甚至获刑。”
钟震宇表示,新“三有”名录的出台,恰恰体现了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和进步。野猪被调出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仍然坚持保护优先,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野猪的监测,一旦发现种群数量下降过快,也会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以免影响到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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