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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可以说是

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每次小编在推送相关消息之后

大家的关注度可以说是非常高了

最近小编又收集到

武汉这三个区发布房屋征收公告

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武昌区




房屋征收决定: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十五中站工程项目


图源:武昌区人民政府(下同)


武昌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2月14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武昌征决字[2022] 5号),决定对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十五中站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一、项目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十五中站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三、被征收房屋情况

征收总建筑面积约0.57万平方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约31户。


四、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补偿


(一)货币补偿方式(滑动查看):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款。

1、房屋价值补偿

由本项目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临时安置补偿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由本项目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涉及房屋所有权、公有房屋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计算,超过60平方米的按实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3、搬迁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给予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搬迁费3000元。


4、保底补偿

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公有房屋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4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前款条件的,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征收部门全部支付给公有房屋承租人。


5、装修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补偿费在500元/平方米以下(含500元/平方米)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或补偿标准超过500元/平方米的,委托本项目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6、附属设施补偿

(1)电表:民用独表每块500元,三相电表每块980元,分时表650元,分表每块100元(直接对供电公司交费的为独表,对厂矿或集体单位交费的为分表,一户补偿一表,以交费单据为凭);

(2)水表:民用独表500元,分表每块100元(直接对水务公司交费的为独表,对厂矿或集体单位交费的为分表,一户补偿一表,以交费单据为凭);

(3)空调移机:柜机500元,挂机300元,窗机200元;

(4)热水器迁移费:300元/台;

(5)管道煤气报装费:按3000元/户给予补偿;报装费超出3000元的,按票据据实补偿;

(6)太阳能热水器:按2000元/户给予补偿;

(7)住宅房屋结构设计内阳台自行封闭的,未计入房屋登记面积部分,按房屋评估单价的85%给予补偿:

(8)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由本项目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费。


7、货币补偿补助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0%的标准给予补助。


8、小户型住房困难补助

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公有房屋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目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涉及房屋所有权、公有房屋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享受保底补偿政策)的10%给予补助,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9、改变房屋用途补助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颁布(2012年12月3日)前,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作为商业门面(系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楼门面)使用,且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除按照原房屋证载用途予以补偿之外,若改变用途部分房屋实际价值高于原房屋证载用途价值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按照两者价差的20%--50%给予补助。


10、生活困难补助

被征收房屋家庭属于低保、残疾、重症、失独和烈士家庭的,以家庭为单位,符合上述五项之一的每户补助20000元;符合上述五项之二的每户补助40000元;符合上述五项之三的每户补助60000元;符合上述五项之四的每户补助80000元;同时符合上述五项的,每户补助100000元。


11、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并按期签约、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在签订补偿协议时申请“旭辉江悦府”或“静安.上城二期”团购商品房指标一套(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选择),指标不得转让。

上述两处团购商品房基本情况如下:
“旭辉.江悦府”团购商品房,位于洪山区青菱街丽水路,户型95-9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毛坯房销售均价约10500元/平方米。该项目为精装修商品房项目,点选该房屋的被征收人须和开发单位另行签订房屋装修协议(每平方米约2500元装修标准),现房。

“静安上城二期”团购商品房,位于武昌区静安路,户型90-16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结算价为25000元/平方米,现房。


(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1、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铁建.积玉万象:位于武昌区新生路与积玉路交汇处,交房标准毛坯房,结算单价为23000元,现房。
(2)征收部门提供的其他产权调换房屋。

2、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位于武昌区新生路与积玉路交汇处的“中国铁建·积玉万象”产权调换房屋,供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选择。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2%对应的户型点选产权调换房屋,按23000元/平方米计算价值,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结算差价。
(2)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房型、层次、朝向按照先签协议先点选的原则进行点选。
(3)过渡方式:自行过渡。过渡期自签订补偿协议、移交房屋权属证书并腾退交房之日起至所选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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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还有这些房屋征收公告

咱们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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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




三里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图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下同)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汉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三里坡小学改扩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一、项目名称

汉阳区三里坡小学改扩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三、被征收房屋情况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1户,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五、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评估综合单价x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二、房屋装修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三、附属设施补偿
1.电话移机费(报装费): 216 元/部;
2. 宽带移机费(报装费): 308元/部;
3.有线电视迁移费: 380元/户;
4.空调移机费: 柜机500元/台、分体机300元/台、窗机200元/台;
5.热水器迁移费: 300元/台;
6.电表:分表150元/块, 独表500元/块;
7.水表:分表100元/块,独表240元/块;
以上7项按打包价30000元予以补偿,超出部分按票据据实补偿。
8.管道煤气报装费按3000元/户给予补偿;报装费超 出3000 元的,按票据据实补偿;
9.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按1500元/户给予补偿;
10.三相电表按现报装单据给予补偿;
11.地水表按现报装单据给予补偿;
12.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由本项目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费。

四、房屋搬迁补偿
1、 征收办公用房或生产经营性用房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搬迁、安装费用,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设施设备按评估残值予以补偿。
2、房屋搬迁期限: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五、临时安置补偿费
1、征收住宅、办公及其它非生产经营性用房,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费。
2、临时安置补偿费由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3..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预先一次性支付从被征收人签约搬迁之日起至预计交房之日止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若超过预计交房日期,产权调换房屋还未交付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增加50%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六、生产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对被征收人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认定为合法的建筑,且房屋用途为生产、经营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2、具备前述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补偿。被征收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可以提请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期限按6个月计算,
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计算。
3、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其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七、奖励
企事业单位房屋被征收人,在正式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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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




关于作出江夏区纸坊党校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图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江夏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夏房征决字〔2022〕第1号),决定对江夏区纸坊党校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实施征收。

一、项目名称

江夏区纸坊党校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江夏区纸坊党校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位于江夏区纸坊街道文化大道以西,东临文化大道,南临北华街,西临古驿道,北临城北小区。房屋征收项目总占地约90.89亩,拟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被征收房屋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党校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总占地约90.89亩、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204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它相应的补偿、相应的补助和相应的奖励。


产权调换

(一)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相应的补助和相应的奖励。


(二)交房时限及选房办法

1.产权调换房屋位于该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土地性质为国有住宅用地。

2.产权调换房屋详见产权调换房屋公示资料,产权调换房屋的坐落、朝向、结构、户型和面积等信息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为准。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综合成本价及市场价由本项目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3.后期如有其他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将及时提供与本项目对接,房源使用具体办法届时另行制定。

4.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间:本项目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36个月内交房。

5.选房办法: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楼、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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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0149199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上

咱们大武汉可是一直在发力

未来一定能够变得越来越好

房屋征收后大家关心的

也就是自家还建房的消息

青山区最大体量还建房
新集村还建房一期项目
迎来了新进展

速看!青山区最大还建房项目进展来了




图源:美丽青山


市民们期盼已久的新集村还建房一期项目正在紧锣密鼓施工,部分楼栋已露出米黄色仿石材外观。距离明年6月交付还有半年,项目正全力冲刺装饰装修和外墙施工。


这是青山区最大体量的还建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万余平方米,15栋高层建筑可容纳住户2965户。今年9月16日,项目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 新集还建社区项目位于武汉化工区东北部的新集村,紧临长江,用地范围为焦沙二路、吴沙大道、四环线、临江大道合围区域。
  • 项目占地面积1305亩,净用地面积838亩,还建房建设规模121.01万平方米,规划安置居民约4万人。
  • 同步谋划推进青山东部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新建邻里中心、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养老机构、卫生服务机构、体育公园、运动场、足球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 新集还建房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总用地面积约9.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4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9.89万平方米,共设计15栋高层住宅楼,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965套还建房。

还建房一期项目充分考虑群众生活诉求,高品质建设有温度、有内涵、有特色的邻里中心,集成室内菜场、文化活动、体育设施、幼儿及养老服务用房等功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打造生活便利、邻里和谐、富有凝聚力和归属感的城市社区和生活圈,让还建小区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人才。


摄图网_50073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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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美丽青山、本地宝综合(内容来自网络,武汉本地宝收集整理,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小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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